泊头市齐桥国土所原所长孙洪伟、齐桥镇原党委委员耿云亭,违规擅自为泰达公司出具虚假工业用地证明的问题。2016年9月,泰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因开办企业需要提交工业用地性质证明,找到时任泊头市齐桥国土所所长孙洪伟帮忙,孙洪伟受赵某委托,又找到时任齐桥镇分管土地工作党委委员耿云亭。孙洪伟、耿云亭在明知泰达公司租用齐桥镇李楼村3.6亩土地为耕地,且未向泊头市国土资源局和齐桥镇政府有关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分别以齐桥国土所和齐桥镇政府名义为泰达公司出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虚假证明,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孙洪伟还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泰达公司违法占地扩建厂房行为未依法处理的问题。2020年3月,孙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耿云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沧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原主任赵玉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沧州市委批准,沧州市纪委监委对沧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原主任赵玉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赵玉贤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出租国有房产并将部分房租非法据为己有,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未将国有房产拆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低价购房权益,侵吞过渡安置费、搬回迁费、房租,数额巨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赵玉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玉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截止2023年5月12日,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第二医院、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8个单位和洼里王镇、交河镇、郝村镇、四营镇及4镇所辖部分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根据《九届泊头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同时了解党组(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至2023年8月4日,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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