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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泊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泊头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7 11:52:41 阅读量:1822

中国共产党泊头市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泊头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19人,列席22人。

市委书记刘志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沧州市委重点工作大督查第三督查组领导、沧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领导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共泊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沧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刘志明同志讲话要求,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丁利民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泊头市“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刘志明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沧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2020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效。在沧州市纪委监委和泊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推动泊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沧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政治监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全省“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0件民生实事、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抓党建、抗疫情、惠民生、保安全、促发展”等工作安排,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落实到位。大力推进“清廉泊头”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严明换届纪律,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第二,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完善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讲好泊头正风肃纪反腐新故事。

第三,下大力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巩固“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成果。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第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构建群众反映问题化解责任体系。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探索村级组织监督有效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第五,强化巡察上下联动,提高巡察工作质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立足常规巡察,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加强巡察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沧州市巡察指导督导组对我市巡察工作开展现场指导督导,扎实推进对村级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形成监督合力。

第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落实,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体系整体作用,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推动下沉监督。

第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深化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持续完善纪检监察高质量制度体系,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加强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

第八,强化自我监督约束,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深化政治教育。突出党建引领,认真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制,带头发扬“严细深实快”作风。把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有机融入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人才选拔培养,优化考核评价体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规铁纪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沧州市纪委监委和泊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严细深实快”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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