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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泊头市委第四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来源:泊头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5-17 08:53:40 阅读量:583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截止2023年5月12日,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第二医院、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8个单位和洼里王镇、交河镇、郝村镇、四营镇及4镇所辖部分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九届泊头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同时了解党组(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至2023年8月4日,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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