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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泊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泊头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13:39:21 阅读量:1283

中国共产党泊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227日在泊头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1人,列席203人。

    市委书记刘志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察委员会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中共泊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沧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泊头市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丁利民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刘志明同志的讲话,既充分体现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沧州市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要求,又紧密结合泊头实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和上级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意识、党性观念和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强调,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沧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在持续深化“三转”上下功夫,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一以贯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

第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上驰而不息。牢记“五个必须”,聚焦“七个有之”,把“两个维护”落地落实。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隐形变异、顶风而上的“四风”问题,强化精准问责,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狠下功夫,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

第三,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行稳致远。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

第四,健全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在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推动形成监督常态化上积极作为。聚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聚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薄弱环节,聚焦工作部署落实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监督事项等三项重点监督任务,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积极作为。加强同级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网络等手段加强监督的途径方法,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探索新的作用发挥模式。

第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在统筹推进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上步步深入。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委巡察办公室职能,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发挥,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第六,有效削减存量、有力遏制增量,在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持续巩固发展。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密集的部门和行业,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现场警示教育。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第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久久为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上守正笃行。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履职全过程。持续深化“四个争创”目标引领,把创先争优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深入落实“五个一”机制,推动机关规范化建设。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沧州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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