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泊头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2-10 08:42:30 阅读量:310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依据《中共泊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九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共组建3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总工会和寺门村镇、齐桥镇、文庙镇及3镇所辖部分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截止2月6日,各市委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全面开展。
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进驻见面沟通会和进驻动员部署会,各市委巡察组会前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荣霞在听取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进行动员讲话,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各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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