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泊头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0-18 15:25:04 阅读量:481
截至2022年5月30日,参加九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的四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九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教育体育局4个市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就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落实情况对郝村镇、西辛店乡、四营镇3个重点乡镇和上述乡镇所辖的5个重点村开展延伸巡察。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九届泊头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沧州市委及泊头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泊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巡察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至2022年7月10日,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给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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