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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来源:中共泊头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1-15 10:30:58 阅读量:602

根据市委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12月22日至25日,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职教中心、市医院、市中医医院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情况反馈。

 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会前,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志明同志在听取八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单独反馈了巡察意见。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市委对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沧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沧州市第七巡察指导督导组对我市巡察工作开展了指导督导。在沧州市指导督导组的指导支持下,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沧州市委、泊头市委决策部署上持续用力,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深入;有的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工作作风不扎实,“两个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出席反馈会议时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整改落实,加强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落实政治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自觉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即知即改,真抓实改,以整改实效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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